首 页 > 投资指南


中外合资、合作项目审批所需材料

【字体: 】【2007-4-20】 【作者/来源 发改委】 【阅读: 次】 【关 闭
一、计委批准立项,需提供如下材料:
1、项目建设书
2、立项报告
3、外方投资者资信证明原件
4、中外合营者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明
5、合作协议书
6、授权办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
二、工商局核准企业名称,需提供如下材料:
1、预先核准通知书
2、项目建议书(可研报告)及计委批准文件
3、外方合法开业证明及资信证明
4、外方投资者法人身份证明
5、授权办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
三、外经贸局批准企业合同、章程,需提供如下材料:
1、由合营各方法人代表签署的企业合同、章程
2、由合营各方法人代表签署的企业合同、章程附件:
a、厂房、土地租赁证明
b、县以上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证明
c、中方投资构成的国有资产评估报告
d、由合营各方法人代表签署的进口物资清单
e、由合营各方法人代表签署的企业董事会名单
f、董事会成员、总经理、副总经理委派证明及身份证明
3、以中方名义提交关于要求批准合同、章程的书面申请
4、经工商部门核准的企业名称通知书
5、项目建议书、可行性研究报告
6、计委立项批复
7、中外各方银行资信证明
8、合营外方的商业登记证
9、授权办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
四、技术监督局发全国组织机构代码附码通知单
提供由外经贸局批准的合同、章程
五、外经贸委核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
提供由技术监督局发的全国组织机构代码附码通知单
六、工商局核发营业执照,需提供如下材料:
1、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申请表
2、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
3、企业联络员登记表
4、合同、章程
5、外经贸委批准文件、批准证书副本1
6、项目建议书、可行性研究报告
7、计委项目建议书、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准文件
8、投资者的资信证明
9、企业董事会名单
10、董事会成员、总经理、副总经理委派证明及身份证明
11、住所使用证明
12、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
七、外管局发外汇登记证,需提供如下材料:
1、营业执照复印件
2、外经贸委批准文件原件
3、批准证书复印件
4、全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
5、书面申请报告书
6、企业合同、章程
7、携带企业公章
八、设立外汇帐户,需提供如下材料:
1、开户书面申请书
2、外汇登记证
九、国税局发税务登记证,需提供如下材料:
1、计委立项批复
2、企业合同、章程
3、批准证书复印件
4、营业执照复印件
5、全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
6、银行帐号
7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
十、地税局发税务登记证,需提供如下材料:
1、企业合同、章程
2、批准证书复印件
3、营业执照复印件
4、全国组织机构代码证
5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
6、银行帐号
十一、海关备案,需提供如下材料:
1、企业合同、章程
2、批准证书复印件
3、营业执照复印件
4、全国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
5、税务登记证
6、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明
7、企业公章
8、企业报关章

上述部分相关程序,可在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次集中办理,实行“一站式”服务。 
上一篇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境外投资项目申请报告示范大纲  |  下一篇中外合资、合作项目审批流程图
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版权所有 地址:黄山市黄山区政务新区5号楼四层西 电话:0559-8500188
Email:hswr@hs.gov.cn 技术支持:安徽龙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皖ICP备07009533号